歡迎您加入中華電信會員並使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之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關於本服務條款係規範您與本公司之契約。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您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時,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您必須在加入會員前,將本服務條款及其後之修改變更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本公司建置中華電信會員網站(以下簡稱本公司會員網站),作為本服務之入口,提供您於本公司會員網站或連結至本公司相關網站使用本服務。

一、中華電信會員定義
 

(一)租用本公司市話、行動、HiNet上網 (含撥接、ADSL、光世代等) 電信業務之自然人或租用本公司行動、HiNet上網電信業務之法人,於本公司會員網站登錄該租用之電信號碼且通過本公司系統驗證者 (以下稱租用人)。

(二)使用本公司前項電信業務之自然人,於本公司會員網站登錄該使用之電信號碼且通過本公司系統驗證者 (以下稱使用人)。

(三)非前二項所述者於本公司會員網站登錄註冊完成之自然人 (以下稱一般會員)。

(四)前三項會員之身分會因是否租用或使用本條第一項之電信業務之差異而轉換 (包括但不限於一般會員申請本條第一項之電信業務、租用人退租,或租用人通知本公司使用人轉換之情形)。

(五)於本公司營業窗口申請入會之自然人或法人,經查證有租用本公司業務且通過查驗相關證件者,其會員身分為租用人。或:

(六)非前項所述者於本公司營業窗口申請入會之自然人或法人,其會員身分為一般會員。

(七)前兩項會員之身分會因是否租用本公司業務之差異而轉換。

二、註冊義務及隱私權保護
 

(一)您於首次使用本服務時須依註冊申請程序所提示之項目,登錄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資料,如登錄之資料嗣後有變更時,應隨時依本公司規定於線上更新。以維持您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

(二)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有填寫不實、原所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違反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或有任何誤導之虞者,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

(三)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 負賠償之責任。

(四)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照向主管機關登記之電信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申請書所載的目的範圍為合法使用。

三、會員服務之使用
 

(一)您於本公司會員網站完成註冊程序並由本公司完成相關設定後,即取得本公司會員之資格,並可開始使用本服務。

(二)租用人與使用人會員若連續180天未登入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暫停您所有免費服務的使用權,並清除原先提供給您的免費空間內容,但仍保留您的帳號,所以您應該隨時備份您的資料。只要您再次登入,本公司會重新設定您的使用權限。

(三)一般會員若連續180天未登入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自動刪除您的會員帳號,停止該帳號所有服務的使用權,並清除原先提供給您的免費空間內容,請您隨時備份您的資料,本公司不予另行備份。有無登入使用之紀錄,以本公司會員服務系統內所留存之紀錄為準。

(四)本公司有權增加、變更或取消本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無須通知您;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五)您如加入本公司其他活動,而另訂有相關使用規範或約定時,您應同時遵守各該服務之使用及相關規定。

四、會員之權利
 

(一)租用人及使用人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可用單一會員帳號密碼登入本公司HiNet及emome網站。
  2. 可享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所提供之所有免費服務。
  3. 可在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進行線上消費。
  4. 提供會員專屬最新好康活動,如整合性電信業務、會員專屬服務、行銷優惠訊息、紅利積點、行銷贈品等。
  5. 優先參加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日後各項特惠活動。
  6. 免費訂閱會員電子報和不定期接收到會員相關網站的最新訊息。
  7. 參加本公司之紅利贈點活動 (參加資格依各活動而定)。

(二)一般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可享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所提供之所有免費服務。
  2. 可在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進行線上消費。
  3. 提供會員專屬最新好康活動,如整合性電信業務、會員專屬服務、行銷優惠訊息、紅利積點、行銷贈品等。
  4. 參加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日後各項特惠活動。
  5. 免費訂閱會員電子報及不定期接收到會員相關網站的最新訊息。
  6. 參加本公司之紅利贈點活動 (參加資格依各活動而定)。

(三)會員身分轉換之權利處理:

  1. 租用人或使用人轉一般會員:會員系統會主動告知,請您備份重要資料,並調整您的免費使用空間為一般會員之免費使用空間,將您轉變為一般會員,超過免費空間的部分系統將自動隨機刪除。
  2. 一般會員轉租用人或使用人會員:若您申租本公司 信業務成為本公司客戶或使用本公司業務,請到會員網站升級為租用人或使用人會員,經系統認證後將擴充免費服務空間為租用人或使用人會員免費空間。
二十三、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二)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 小額訴訟之情形外,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